煤礦生產科耙斗裝巖機使用管理標準
(一)耙斗裝巖機各部件應符合下列標準 (二)耙斗裝巖機固定和安裝時應遵循的標準 (三)耙斗裝巖機移動時應遵循的標準 (四)耙斗裝巖機操作時應遵循的標準
煤礦生產科耙斗裝巖機使用管理標準
(一)耙斗裝巖機各部件應符合下列標準
1、所有電器設備應符合“礦用防爆”標準的要求。
2、電源及換向開關電路要接觸良好。
3、保護靈敏可靠,指標符合要求。
4、中心輪、行星輪及其軸承應完好無損,其間無雜物不變形。
5、閘帶和帶輪必須完好、可靠,其間不能有雜物或油漬。
6、繩輪和滾筒上必須有符合要求的、完好的擋繩裝置。
7、輔助剎車裝置要靈活可靠。
8、耙斗機鋼絲繩應保持完好,斷絲不得超過截面的1/5,并嚴禁在耙斗機鋼絲繩上打結;如采用插繩連接其插繩長度不少于0.6m。
9、電動機的型號、轉速、旋轉方向應符合規定。
10、簸箕槽和卸料槽安裝嚴密、不缺構件、不變形。
11、耙斗機中間槽和卸料槽兩側應安裝封閉的金屬保護欄或網。
12、耙斗機上要設置防爆照明燈。
(二)耙斗裝巖機固定和安裝時應遵循的標準
1、固定耙斗機處巷道的圍巖完整、支護完好、底板堅實,臨近軌道構件齊全,螺栓擰緊,軌枕間距不超過lm。
2、為了避免放炮損壞機器和有較高的裝巖效率,耙斗裝巖機距巷道工作面以不小于6m為宜。在鉆眼與裝巖平行作業時,耙斗機距工作面最大距離:斜井或下山不大于20m;平巷不大于25m;上山不大于30m。
3、安裝耙斗裝巖機的順序是:首先把耙斗機臺車的四個輪子牢固的卡在軌道上;二是安裝簸箕槽,安裝時一定要把簸箕槽與簸箕槽之間和簸箕槽與機身之間所有的螺絲孔都必須穿上螺栓并擰緊;三是安裝卸料槽,安裝時要用手拉葫蘆起吊,手拉葫蘆要牢固地固定在巷道支架的柵梁上或頂板的錨桿上,固定手拉葫蘆的棚子和錨桿必須牢固可靠,卸料槽起到位置后所有的螺絲孔都必需穿上螺栓,牢固地與機身連結在一起;最后安上卸料槽的兩根后支腿,或把卸料槽用鋼絲繩牢固的吊在巷道的頂板上,在安裝卸料槽時下面嚴禁站人或過人。
4、在斜井及下山中使用耙斗裝巖機時,當巷道坡度小于20°時除了用機器本身的卡軌器進行固定外還應增設兩個大卡軌器,大卡軌器一端固定在耙斗機臺車的立柱上另一端固定在軌道上。
5、當下山坡度大于20°時,除上述的規定外還應另設一套防滑裝置,其方法是在巷道底板上打二個約1m深的孔,并楔入φ40mm的圓鋼用鋼絲繩與裝巖機相連結,或者在巷道兩側各打一棵點柱(或架設一對木支架)用鋼絲繩與耙斗機相連結。
6、上山施工時,耙斗裝巖機除了采用下山的固定方法外,還應在耙斗裝巖機臺車的后立柱上,增設兩根斜撐。此斜撐在平時起固定作用,向上移耙斗機時,也不可去掉,能起到保險作用。
7、固定楔一定要打牢,其拔出力應不小于3t為宜。固定楔安裝孔的數目視巷道的寬度而定,孔距不應大于lm。
8、尾輪懸掛位置應高于巖堆0.8~1m。固定楔安裝孔應比固定楔長出50~1OOmm以上。并且向下略帶5°~10°的傾角。
9、裝巖與打眼平行作業時,可先將工作面的巖石耙出工作面6~8m以外,然后在距工作面4~5m處的兩幫各打一個固定楔,再掛上鋼絲繩套用以懸吊尾輪。
10、耙斗裝巖機安裝過程中嚴禁帶電作業。安裝好后再接通電源,先不送離合器試運轉1~2min,然后再送上離合器空斗往返試運轉兩次,再試耙碴兩斗到簸箕口,確保沒問題后方可正式出碴。如發現某處有毛病應切斷電源再進行處理。
(三)耙斗裝巖機移動時應遵循的標準
1、在平巷中移動耙斗機不得采用耙斗機自拉自身的方法。必需用絞車牽引。
2、在斜井或下山中移動耙斗裝巖機也要啟動絞車進行,不能只靠耙斗裝巖機的自重下滑。在移耙斗機前應先把耙斗機下及其前方的軌道清理干凈。
3、斜巷移耙斗機所用的絞車、鋼絲繩必須經過核算符合要求才能使用。
4、上山移耙斗機應先在工作面處打一根點柱或錨桿,用以掛絞車的導向輪。點柱應是專用的(不得用棚腿或柵梁代替),應采用φ>18Omm的圓木做成,長度插入頂板上25Omm、底板下30Omm為宜,而且此處巷道頂底板巖石完整不破碎。
5、在斜巷中移動耙斗機時絞車鉤頭要掛牢,并掛保險繩和保險插銷。耙斗裝巖機未穩固好前不準松牽引繩;不準摘鉤頭、保險插銷和保險繩。
6、耙斗裝巖機前面輔設的軌道必須符合部頒標準,軌枕必需放到堅實的硬巖底上,如巷道底板有超挖現象,其超挖處應用料石(或硬巖塊)充填嚴實。
7、移耙斗裝巖機時,耙斗裝巖機兩側、下山耙斗機的前方和上山耙斗機的后方都不得有人或行人走動。
8、耙斗裝巖機移到位置后應按照第二條第4、5、6款的規定進行固定,并按照第二條第10款規定進行試運轉,確保沒問題方可正式出碴。
(四)耙斗裝巖機操作時應遵循的標準
1、耙斗裝巖機司機必須由經過培訓的專職司機開車。要求人員崗位固定,持證上崗。
2、耙斗裝巖機司機必須熟悉機器的結構,各部件的工作性能。并能對耙斗機做一些正常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3、耙斗裝巖機運行時簸箕槽兩側和耙斗跑道兩側不準有人員停留或人員走動。
4、應嚴防耙斗的鋼絲繩抽摩金屬支架發生火花。如確難避免時可在抽摩處安裝防護木板。
5、耙斗裝巖機運行中發現故障要首先松開閘把,立即停電,并切斷電源。嚴禁帶電處理。
6、耙斗裝巖機必需有遠方操作按鈕進行停送電的工作。按鈕應掛在司機工作處巷道的幫上。
7、嚴禁將兩個操作手把同時按下。以防耙斗突然飛起,或拉斷鋼絲繩。
8、負荷過大或耙斗運行受阻時,不能硬拉。應將耙斗退回1~2m重新再拉,或停電處理。
9、耙斗機準備啟動前應與前方和周圍人員打招呼,只有在耙斗活動范圍內的所有人員退出后方可啟動耙斗機,耙斗裝巖機在工作中如發現有人員進入禁區,應立即停車。
10、耙巖前應先用水澆灑巖堆,以防粉塵飛揚,并且在耙斗機后的轉載點處必須安設噴霧裝置。
11、當巷道內的瓦斯含量達1%以上時應嚴禁開機,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2、在拐彎巷道裝巖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在出巖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系。
13、耙斗機工作開始前,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探頭,必須懸掛在耙斗機作業段的上方。
14、上、下山傾角大于20°時在司機前方(上山方向)必須打護身柱或設擋板,并在耙斗機上(沿下山方向)加打戧柱。
15、在耙斗機耙碴前,應把耙斗機處及其前方的支架維護好,并把永久支架或臨時支架架到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
16、耙碴結束后應先把耙斗、尾輪、鐵楔子等運放在耙斗機的簸箕槽內,然后停電切斷電源。
17、高瓦斯區域、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區域、煤巷掘進工作面,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耙裝機。